班玛县位于青海省的东南部,属半农半牧县,总面积为6343平方公里,全县草场面积817.8万亩,耕地面积1.8万亩,森林面积12624公顷,辖10个乡。1984年被国务院列为全国少数民族贫困县之后,县委、县政府立足实际,走以采挖砂金为龙头,林木、水利、药材等资源综合开发的富县之路。经短短几年,于1992年跨入全国经济发展速度百强县行列,并于1994年实现财政自给。97年底,全县国民生产总值达到4590万元,工农业总产值达4015.14万元,地方财政收入1123.3万元,农牧民人均收入1051.61元。县内主要牲畜有牦牛、藏系绵羊等,农作物有青稞、油菜。林木资源有云杉、园柏、白桦等,药材种类有大黄、黄芪、贝素养、冬虫草等近200余种,大黄总储量近3000吨是县内传统的优势产品,现欲寻求精深加工合作伙伴。多柯河、玛可河两条河床均有砂金,据初步勘探,多柯河河床砂金贮量达7000千克。县内三座水电站即将并网,总装机容量4390千瓦。班玛县被誉为果洛“小江南”,气候宜人,风景秀丽,玛可河流域茂密的原始森林和独特的碉楼式民居及佛教寺院建筑,优美的田园景色及红军沟等革命历史遗迹,是待开发的旅游区。 目前,县城建设初具规模,市场日趋繁荣,食宿条件优雅,县内道路畅通,长途直拨电话与国内联网开通。电力充沛,县内工业生产具有足够的动力保障。班玛县正积极创造比其它地区更加优惠的政策和宽松条件,主动引进外界技术、人才和资金,不断加大对农牧、黄金、药材、水利、旅游等行业的开发力度,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。